门头沟区2015年植被恢复工程,已经门财农指[2015]0238号、门财农指[0538]号文批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二、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15年植被恢复工程
三、项目概述:
1.项目建设地点:门头沟区2015年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潭柘寺镇草甸水村、王平镇安家庄村和西马各庄村、军庄镇北四村、大台街道办事处磨石安村和永定镇东辛称村。共计1139亩。
2.工程投资:约530.2万元。
四、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含)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参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参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需要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点起至2015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八、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韩春玉(电话:010-62361939)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评论 |
|